基础知识
医院病案技术管理
发布日期:2011-06-14 来源:互联网 浏览:3360
1.病案编号
2.病案索引登记
(1)病人姓名索引 可按门诊病人姓名、住院病人姓名和死亡病人姓名索引编设。
(2)疾病索引 可按疾病分类、手术分类、传染病索引编设。它是建立在疾病分类编目的基础上来实现的。
3.病案建立
(1)住院病案 是病人在医院住院期间医疗记录的正式病案。
出院后的病案资料排列次序:
①住院目录页(在本院2次以上住院者用)。
②病案首页(包括住院证)。
③死亡者死亡报告单。
④入院记录和入院病历。
⑤同住院期间病案资料之(4)~(16)排序。
⑥医嘱记录。
⑦体温单。
⑧其它。
⑨门诊病案(限编号系统的集中管理制,分开管理制者分开排存)。
4.病案归档排列
(1)病案归档排列种类 一般常用的有顺序号排列、分段号排列、尾号排列。
5.病案存贮
(1)病案存贮保管方法 按病人姓名、疾病分类、病人户口所在地区、科别、病案编号等系统存贮。
永久保存病案范围:有历史参考价值的;罕见、疑难病例和特殊病种;特殊人物的;有国际影响的或疫情、灾情、战争等。
6.病案供应
病案供应范围包括:门诊、预约、住院、科研、教学和死亡讨论、病例讨论及其它用病案。